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发[2003]251号)要求:
从2005年一月一日起,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书承诺时间还贷的借款)罚息利率改成在借款合同书注明的贷款利率水准上另收30%-50%;对逾期贷款,从贷款逾期生效日,按罚息利率计收贷款利息,直到偿还等额本息贷款才行。对不可以准时付款的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滚利。
为确保金融机构的合法权利,中央银行对贷款逾期的罚息幅度還是挺大的。在信誉第一的时代,以便维护保养好自身的信用纪录,且不被巨额罚息,大伙儿還是必须立即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