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反担保:就是指第三人为因素借款人向债务人出示担保的另外,又相反规定借款人(贷款人)对自身(担保人)出示担保的个人行为,可称之为担保之担保,就是为担保人出示的担保。其目地是保证第三人追偿权的完成。在我国《担保法》第四条要求:“第三人为因素借款人向债务人出示担保时,能够规定借款人出示反担保。反担保可用此方法担保的要求。”
下列的反担保合同书范本可供参考:
_______金融机构:
招标方(名字)____与承包方(名字)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_______新项目签署之_____号合同书(下称“合同书”)。应招标方规定,贵行与招标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设立了以承包方为收益人,额度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所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下列称“担保”)。应招标方规定,对所述担保,大家____企业(下称“担保人”)愿意出示反担保,特在这里锈与骨地和没有理由地为贵行做出以下确保事宜:
一、己方愿意所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所有条文;己方确保招标方按时执行“合同书”和担保契约的所有责任;对招标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对款项,包含贵行按保函要求向保函收益人付款的一切或所有款项及从而造成的垫款贷款利息和花费(下称“应对款项”),大家确保担负连同偿还义务或/和连同承担责任。
二、如承包方无法按契约要求执行付款责任,贵行即有权利立即向本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招标方追索或/和解决抵押品,本担保人确保在接到你行第一次书面形式索付通告后____日内,即没有理由按通告规定将所述招标方不能偿还款项,以担保契约要求的货币积极付款给贵行,在其中垫款利息额测算至本担保人具体付款日。所述索付通知单做为支付凭证,对本担保人具备法律法规约束。
三、假如本担保人无法按前条要求限期执行所述连带担保责任义务,从而导致对你行的延付贷款利息以及他财产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担负;另外,你行有权利从本担保人储蓄帐户中扣收所述不能偿还款项及延付贷款利息,本担保人确保不明确提出一切质疑和抗辩。
四、假如招标方无法按时合同履行项下责任,而贵行以贷款方法间接性执行担保义务,大家确保没有理由对该贷款按贵行要求文件格式再行出示担保书。
五、假如产生以下一切一种或多种状况时,不管是不是事前通告本担保人,本责任书第一、2、3条要求的连同偿还义务或/和连同承担责任分毫不受影响,本责任书再次合理。
1.本确保项下全部被告方变动分别的名字、详细地址、合资企业合同书、规章法人代表、业务范围、公司性质,或承包方合拼、公司分立、终止、撤消、散伙、倒闭等;
2.贵行减缓履行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支配权,或对“应对款项”的偿还给与一切宽限;
3.保函项下支配权被让与或出让;
4.保函有效期限应双方规定给予延伸;
5.担保契约的一切改动和填补。
六、假如保函额度产生变更,本担保书的担保义务不会改变,仍按最大不超过原保函额度担负本担保义务。
七、在所述“应对款项”所有获得偿还以前,本担保人不可以履行因为执行本担保书项下责任而得到的一切索偿权。假如甲方位本担保人出示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形式愿意,本担保人都不应履行抵押项下的支配权;假如经贵行愿意解决抵押品,其个人所得所有款项确保最先用以向你行偿还所述“应对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规定按时出示相关的财务报告,并将第四条第一款中本担保人的变动状况立即通告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设立生效日起效,直到贵行在所述保函项下的担保义务彻底消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对款项所有获得偿还之日无效。
十、在执行本担保书的全过程中若有异议,应尽可能根据商议处理,经商议无法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城市人民法院提到起诉。
本担保书原件一式4份,贵行执2份,招标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字:
(法定代表人公司章)
签发人:
职位:
审签时间:
担保人法律规定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行及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