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怪异的游戏的规则,假如你觉得的故意骗取贷款,金融机构也会出现察觉,一定会封他的信用卡,终止他的信贷,因此我说你检举能够,可是别抱太大的期待
不是在银行贷款一般不会有银行的信用记录,人民银行的征信平台会记录客户在各个银行的信用记录,在信贷公司的贷款没有,所以在银行的信用记录中不会有你公司的不良记录。你可以去银行贷款。
用房地产从农行贷款十万十年要是多少利息,要了解这个问题最先要了解“利率”一切就都懂了,由于利息=本金*时间间隔*利率
本金十万元间距十年利率是6.15%(中央人民银行2017年11月22日授予)
1000000*10*6.15%=61五百元
甲方证据:借据(借款人处有私人签名-公司副经理和会计的,没公章),借据内容: 兹借XXX(甲方)人民币XXX元,借款人 XXX XXX(副经理和会计签名).乙方证据: 1)出借人在公司签领表上签名领利息,2)出纳会计帐都反映甲方借款给公司,3)甲方直接将款交出纳(出纳,银行的证明) ,4)公司法人经理出具的委托证明(事前电话上和甲方谈好了,电话委托二人办理,事后法人追认的),5)甲方是公司股东(工商局注册),没有出资,几年来借款给公司多次,都是要公司人员出具私人借据形式,是股东和公司的约定,已成惯例(财会帐上有反映出来,还有保留的以前的同样或同类私人借据,其中有第一次法人和会计个人签名为公司借款的私人借据,全部都是甲方在公司签名领回本息),还有两笔没还,该借据是其中之一,在公司拿了高息,现在公司不行了就起亏心. 甲方认为:公司是空壳公司,我不同意借钱公司,只借钱给私人,所以要你们写私人借据,一直都是借给私人,二人签名,是私人借据,我将钱借给他们二人,如何还款和利息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是两人的私人借款. 乙方认为:两人受法人委托而签写借据是职务行为,甲方将钱直接交公司/出纳而没有交给二人(自然人间借贷不生效,),公司向甲方借款写私人借据是惯例,公司财会帐有清晰记录,又在公司签领利息(公司和甲方再次相互承认),为公司借款,找公司要! 问题是: 1)是公司借款还是私人借款? 2) 法律事实哪方证据强? 公司现在不行了,甲方只能想要二人还款了, 借据是直接证据! 乙方的疑惑: 二人是签写了借据,但是是受法人委托代表公司签写的,受托人就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合同? 在签写合同(借据)时,甲方是知道其代表公司借款的(由证据证明: 1 甲方直接将钱交公司, 2 前后几年在公司领利息留下的书证, 3 几年来同样的借款甲方在公司签单/名领会本金留下的书证 4 甲方自己是股东,二人身份,法人的委托证明材料 ) , 再说甲方对公司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向公司主张了权利(要利息), 按民法的公平原则和合同的相对性,也不该向二人主张权利的. 如果是私人借款(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按合同法210条, 合同也没生效
1,假如大家父亲还建在,那麼这不用你要,你父亲是具备彻底民事行为能力能力人,他要对自身的债务承担。
2,父债子还的状况。
假如你父亲没有了,但你由承继了你父亲的资产,那麼你也就有责任还款你父亲的债务。自然以你所承继的资产使用价值为限清偿你父亲死前的债务,超出一部分你没有清偿的责任。
贷款利息是依照具体天数计算的,因此要有实际的贷款时间。假定你是二零一零年5月5日贷款,贷款于11月4日期满并准时偿还,则你的贷款日数是:2730313130313=183天,你的贷款利息是:200000X0.00405X183÷30=494一元。计算方法是:利息=本钱X月利率X具体日数/30(月利率是千分之4.05,并不是4.05%)。贷款利息是以贷款日起算,还贷那一天算不上利息。让你一个贷款年利率计算方法,你自己算下:利息=本钱X月利率X月数/1000,利息应该是4860元。期待我的回应可以给你搞清楚和协助到你,倘若令人满意请听取意见。
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本金:500000,假定年化利率:6.800%,贷款期限:5年:每个月应缴按揭还款等额本息贷款额是:9853.49元、连本带利总还款额度是:591209.4元、共应还利息:91209.4元。第1月还利息为:2833.33;第1月还本金为:7020.16;自此每个月还利息额度下降、还本金增长。(未考虑到半途房贷利率调整)
这个要看你的贷款利率了.我可以告诉你公式你自己算一下.你的贷款利率%×5×贷款本金=你应该还的全部金额÷60=你每个月应该还多少.越到后面你的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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